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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文化与旅游系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、中秋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
2017-09-30 10:58     (浏览次数:)

根据学校 《关于做好2017年“国庆节、中秋节”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》陕师院学函[2017]43号精神,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系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,确保学生安全稳定,结合我系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班级要在放假之前,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,传达有关文件精神,教育引导学生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、防溺水、防雷电、饮食卫生、防火、防盗、防诈骗、防传销以及在河流、湖泊、铁路等沿线附近容易引发事故的安全教育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。

 二、严禁各班级、各类学生组织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旅游及参加各种活动。学生个人参加外出旅游及相关活动,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及所属行业规范要求的各项法律法规,遵守旅游及活动纪律,加强安全防范。禁止学生提前离校和晚回校上课,要准确掌握本班级学生假期的去向,并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、检查和上报。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游乐而出现安全等事故者,系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。

三、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、宿舍等了解、关心学生,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,要重点关注经济困难、学业预警、心理和情感异常等学生群体,尤其要准确把握新生思想动态,及时发现和疏导影响稳定的情绪和事件,采取有效措施,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
四、放假之前,各班级自行组织学生干部,对本班级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。对影响学生安全的隐患进行集中清查,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。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,在宿舍区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、严禁学生酗酒,严禁学生将易燃、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;禁止抽烟、酗酒、大声喧哗、抛洒杂物、进入异性宿舍、留宿他(她)人、赌博、参与和组织传销、个人经商、寻衅滋事等。学生离开寝室时,应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,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
五、各年级辅导员须准确把握节日期间学生的去向,要对离校学生的去向逐一进行登记,建档留存,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。要求学生按时返校,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,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进行严肃处理。

六、系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。假期值班人员应深入学生宿舍,掌握学生动态,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,重要情况或突发状况要及时报告,确保安全稳定。系全体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放假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系、学生处、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反映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历史文化与旅游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.9.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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